******医院零星修缮及莱山院区一期停车棚项目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零星修缮及莱山院区一期停车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9098/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444 项目名称:******医院零星修缮及莱山院区一期停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A包:人民币71.390041万元 B包:人民币68.167476万元 C包:人民币94.166397万元. D包:人民币12.75548万元 E包:人民币16.519157万元 最高限价: A包:人民币71.390041万元 B包:人民币68.167476万元 C包:人民币94.166397万元. D包:人民币12.75548万元 E包:人民币16.519157万元 采购需求:******医院零星修缮及莱山院区一期停车棚项目,共分为五个包,A包:院本部中区及办公楼零星修缮(土建、装饰、金属制品、强电);B包:院本部西区、眼视光中心及卫生局招待所零星修缮(士建、装饰、金属制品、强电);C包:院本部东区、莱山院区及莱山分院零星修缮(土建、装饰、金属制品、强电);D包:院本部和莱山院区零星修缮(弱电);E包:莱山院区一期停车棚项目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A-D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次修缮接采购人通知后即时完成);E包接采购通知后45历天内完成(E包供应商可报更优惠的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三)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B、C、E包: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D包: 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 磋商文件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09时00分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银行烟台支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烟财采﹝******银行接洽了解详情。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报价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函的内容附件,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 烟台市毓璜顶东路20号 联系方式: 0535-******-8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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