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编号为E************003的三明市三元区城区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已由******改革局以元发改审批【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三明市三元区城区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
2.2.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3.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市三元区城区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涉及劲松路、华坪路、绿岩路、虎头山路、建安路、阳巷等路的雨污分流改造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算、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算、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海绵化改造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8月7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伍佰元(¥3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年8月7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本招标公告第7.2和7.3条款不适用。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7.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五路梅林大厦,邮编:365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邓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丁香新村1幢4单元5楼,邮编:365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郑晰、吴桂珠。
******银行帐号:
******银行:******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01317;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附件请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